【本報台北訊】加速老舊機車汰換,環保署補助辦法草案出爐。明、後年確定不再直接補助新購機車,只補助「汰舊換新」,但汰舊補助對象從二行程機車擴大到二○○七年六月三十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且新購對象除了電動機車以外,也擴大到七期燃油機車,但大型重機不納入補助。
根據草案,只要是二○○七年六月三十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就符合汰舊條件,換新必須購買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
補助對象包括年滿十八歲國民或是持有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士,以及獨資、合夥或法人。若是公務機關、公營事業、公營學、機車生產或銷售商等不予補助。
外界最關心的補助金額,明年汰舊並新購重型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補助五千元,新購輕型或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三千元。
為鼓勵民眾及早汰舊換新,後年補助金額將遞減。後年汰舊並新購重型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補助三千元,新購輕型或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一千元。
至於補助條件,辦法施行日起要完成老舊機車報廢及回收,且新購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在國內使用。老舊機車車籍需登記在申請補助的直轄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