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昨日表示,考量軍公教人員去年調薪百分之三,私立學校教師薪資也調整,因此決議讓私立高中職學費自一○八學年度起調漲百分之三,並由教育部經費來支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戴淑芬表示,去年軍公教人員調薪百分之三,私立高中職教師本俸薪資也比照公立學校教師調整,因此教育部也考量是否要讓私校高中職調漲學費,經過一段時間研議後,決議讓私立高中職學費自一○八學年度起調漲百分之三,並於今年七月二十六日公布。
根據國教署資料,高中職學費包含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等,學費由教育部統一規定且全國一致,雜費、代收代辦費則由各地方主管機關訂定。
一○七學年度高中職學費為二萬二千八百元,調漲百分之三後,一○八學年度起為二萬三千四百八十四元。
配合十二年國教上路,教育部推動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學費由教育部補助。
戴淑芬表示,根據國教署預估,私立高中職學費調漲百分之三後,今年八月至十二月需一點七億元經費,一○九年需四點一億元經費,將由教育部經費支應,不會增加家長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