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抵用券200元」,目前適用的夜市共83處
編輯楊旻芳/綜合報導
第一波的「秋冬旅遊補助」已在9月1日上路,推出四大方案包括自由行平日「每房補助 1000 元住宿費」,離島不分平假日「加碼1,000元住宿費」;現在交通部又推出第二波加碼方案。其中最令人期待、最容易入手的「夜市抵用券200元」,目前適用的夜市共83處,包括台北士林夜市、台中逢甲夜市、台南花園夜市、花蓮東大門夜市等知名夜市都已入列,出遊吃喝不怕傷荷包。

圖說:夜市抵用券範本。圖/經濟部提供
經濟部針對第2波國旅補助加碼方案,推出「夜市抵用券200元」,目標族群是本國籍的自由行旅客,只要入住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登記的旅宿店,並登錄觀光局補助系統、辦理身分證字號檢核後,在住宿1000元折抵外,每房就可再拿夜市抵用券200元,每張面額是50元,每一房間可以發放4張,使用者必須是台灣籍,拿身分證登記領取,每一身分證限領取一次,團體旅客則不適用,不能換現、不找零,自9月16日到今年底12月31日為止,不分平假日皆可適用,在夜市中有張貼「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劵」貼紙圖示的攤位就可使用。

圖說:消費券在夜市中有張貼「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劵」貼紙圖示的攤位就可使用。圖/FB-台灣夜市go。
經濟部表示,使用的地區則有所限制,劃分為北、中、南三區。北區是指北北基到桃園、新竹;中區是指苗栗到雲林;南區是指嘉義到屏東,北中南這三區地區有設限,例如:在北區的飯店拿到夜市抵用券,就只能在北區的夜市消費,在南區的民宿拿到夜市抵用券,也就只能在南區的夜市消費。
但若是在宜花東跟外島的旅宿店拿到的夜市抵用券,則不會做任何設限,可以到全台灣的夜市使用,例如:在花蓮的民宿領到夜市抵用券,可以到台中逢甲夜市消費。

圖說:逢甲觀光夜市。圖/取自網路。
根據經濟部最新公告的適用夜市名單,全台共有83處,包括基隆廟口夜市、台北饒河街夜市、新北市樂華夜市、台中逢甲夜市、嘉義文化路夜市、台南花園夜市、高雄六合夜市、宜蘭羅東夜市、花蓮東大門夜市等。詳細適用的夜市名單可在FB「台灣夜市go」查詢。

圖說:基隆廟口夜市。圖/取自網路。

圖說:士林觀光夜市。圖/取自網路。
屏東縣沒有提報夜市加入補助措施,但民眾在屏東拿到的夜市券仍可以在嘉義、台南、高雄等「南區」的夜市使用。離島已有金門加入,但在蘭嶼、綠島、馬祖、澎湖等地則尚未納入,經濟部也表示將積極鼓勵,但仍要視地方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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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夜市抵用券懶人包。圖/FB-台灣夜市go。
夜市抵用券16日正式起跑後,搞懂5項限制輕鬆花:
1.夜市適用範圍:以經濟部最後公告名單為準。
2.抵用劵背面需有發劵旅宿業蓋店章始生效,不得換現、不找零。
3.使用期限到108年12月31日止。
4.除了在宜蘭、花蓮、台東及離島旅宿拿到的抵用券外,其他均不可跨區使用。北區區域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中區區域包括(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區區域包括(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5. 僅限配合標示有「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劵」圖示的攤位使用。

圖說:羅東觀光夜市。圖/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