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去年十一月才試辦的農民職災保險,日前已經完成「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由於申請加保會有約一個月的審查期,農委會放寬審查期間發生職災,可追溯領取職災給付,這項放寬並溯自去年十一月一日試辦日。
農民申請投保農民職災保險,依規定須由農會召開審查小組會議審查資格,但因審查小組通常每月開會一次,農民申請加保至完成審查有時間落差,因此農委會修正試辦辦法,若民眾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後,在審查期間發生職業傷害事故,日後若通過加保資格,加保生效日可回溯到申請加保日,可申請職災保險相關給付。
去年十一月起試辦的農保職災保險,只要是農保被保險人且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可自願申請加入,目前已有近二十萬人加保。
由於不少軍公教人士年紀不大就退休,退休後可能買農地耕種,或向人租農地耕作,但因已領老年給付而無法加入農民職災保險;另有不少外配或陸配,初期只有居留證沒有身分證,導致無法加農保,影響加入農民職災保險資格。農委會此次修法放寬將上述兩類民眾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