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原住民族教育法(原教法)日前完成修正,擴大原住民教育至全民,包括十二年國教。國教署近期修正放寬補助高中設立原住民專班,國教署原特組組長蔡志明透露,年底將公布原教法施行細則,預計明年起,國中、國小也可開設原住民專班。
國教署近期修正「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過去補助高中原住民專班,規定每班原住民學生人數必須達六成,如今放寬為每班原民學生十人以上,即可接受補助。之前規定辦理原住民專班的高中,必須擁有原民學生一百人或占全校學生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方能接受補助,如今也取消此一限制。
蔡志明指出,過去僅高中可依「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設立原民專班;原教法修正後,十二年國教皆可依法辦理原民專班;此類專班是在一般高中的必修學分之外,加上六到八個原民文化的學分;希望在顧及一般教育之下,傳承原民文化。
然而,若要在十二年國教廣設原民專班,師資是最大的問題。
原教法也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為實施原住民族語言、文化及藝能教學,得遴聘原住民族耆老或具相關專長人士支援教學;其認證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