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舉行「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公開說明會,各家業者及學者均期盼有合理的標金,5G首次釋出頻率的上限,也成為各單位攻防關鍵。
台灣之星處長王俊亦表示,有競爭才有合理價格,希望頻譜上限訂在70至80MHz,確保市場上至少有四家業者。
遠傳電信協理蕭景騰則認為,目前5G釋出頻率,在技術、設備及業務發展都沒有很成熟,希望在此前提下,3.5GHz跟28GHz有合理的標金,尤其是28GHz應該更合理。
資策會代表表示,5G未來發展與垂直場域息息相關,但法規沒有寫入規定,讓業者可以準備網路切片等技術,來與垂直場域業者合作,建議應該規定業者在事業計畫書中,說明針對5G垂直場域媒合跟合作,促進5G垂直產業發展。另外,此次3.5GHz頻譜上限應該設定在70M至80M,保障第四家業者存在的機會。
NCC綜合規畫處處長王德威表示,競價以10M為單位,想要排除三家業者以外的業者,三大業者要花費非常大的財力,才有可能把第四家排除出去,問題只有第四家能否拿到滿意的頻寬而非第四家無法存在,設計上顧慮公平競爭,上限只有70M的話,等於三家上限只有210M,其他60M只要底價就可以取得,不適合。
元智大學教授葉志良則認為,以100M為上限是適當的,但是對於標金表達擔憂意見,因為5G建設成本比4G來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