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不當外洩八千七百萬用戶個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已同意以五十億美元(約新台幣一千五百六十四億元)達成和解。圖/法新社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臉書不當分享八千七百萬名用戶個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日前表決通過,與臉書以大約五十億美元(約新台幣一千五百六十四億元)和解,一旦司法部核准,這將是美國政府歷來針對科技公司開罰金額最高的一次。
《華爾街日報》報導,一名知情人士表示,聯邦委員會委員以黨派分明的三票對兩票通過和解協議,共和黨占多數,本案雖尚待由美國司法部核可,但司法部鮮少駁回FTC達成的和解協議。
一旦司法部核准,將創下對科技公司開罰金額最高的一次,也使谷歌(Google)二○一○年受到的兩千兩百萬美元罰款顯得微不足道。
美國總統川普對許多行業減少管制,可是與臉書的和解協議,為美國政府執行隱私法樹立新的標竿。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劍橋分析公司去年被踢爆不當使用臉書超過八千七百萬名用戶個資後,FTC就開始介入調查,質疑臉書違反二○一一年的協議條款,該協議要求社群網站要依照「全面的隱私計畫」,並在共享數據前,獲得用戶的「明確同意」。
CNN還提到,罰款並非FTC唯一可以處罰臉書的方法,該機構還能對臉書如何處理用戶資訊施加新限制,甚至要求臉書執行長祖克柏個人對洩漏個資一事負責。
臉書今年四月時告訴投資者,預期FTC的罰款會落在三十億到五十億美元間,他們已經預留三十億美元作為法律訴訟費用,該筆錢從今年第一季的獲利提撥。美股十二日收盤時,臉書股價上漲百分之一點八,創近一年新高。
專門調查企業壟斷行為的「開放市場研究所」戰略執法部總監薩莉.哈伯(Sally Hubbard)在聲明中痛批,鑑於臉書持續侵犯隱私權,FTC的解決辦法根本嚴重不足,「這筆罰款對臉書來說,僅是做生意的必要成本,因此違法有其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