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將從明年四月十一日開始實施,為收回手邊小額信貸、雙卡債權,各銀行加強催收,主要銀行每月委外催收量都較前月淨增加百分之五十,估計委外催收的無擔保債務案已達二十萬件。
債清條例相關配套和施行細則還未定案,有多少債務人聲請更生、清算是個未知數,為了「防患於未然」,各家銀行加緊催繳債務。銀行業者說,債清條例會讓一些債務人有期待心理,所以銀行必須將債務趕緊回收,以降低收不回來的風險。
從六月起,銀行開始加速將逾期債務外包給催收公司,還有銀行不斷追問催收業者「還能吃多少量?」連過去對委外較保守的中型行庫也都動了起來。
銀行催收人員指出,去年進入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平台的個案有二十二萬件,估計債清條例完成立法,外催業者的無擔保債務案量已增加到二十萬件,主要是雙卡和小額信貸;例如有一家大行庫一個月就可丟出五萬件催收案,每個月都比前一個月增加二分之一的量。
銀行業者指出,只要債務人超過三個月未繳卡費,就會被納入催收清單,也有同業將已轉成呆帳的陳年債務委外。
除了擴大催收對象,各家銀行也加強「力道」。過去同一批債務,銀行頂多委託兩手,但現在可能委託到七、八手,亦即銀行將債務交給甲公司催收,三個月後再把同一批債務沒催回來的部分交給乙公司,如此交叉催收七、八次。銀行業者說,這種交叉委外頗有效,可拉高債權回收率。
目前金融業唯一催收「手段」是透過電話,雖然銀行內部電催人力成本並不高,委外催繳的佣金費用率高達每批債務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二到百分之三十五,但以「追繳成功才付費」的標準,對銀行來說還是划算。
銀行業者指出,目前所有銀行簽的委外合約都經金管會核准,應該不會有非法催債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