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九年全球超級富豪排行出爐,淨資產超過三千萬美元,美國居全球第一,台灣以一七八一人排名全球第十九,可見台灣的富豪不少。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提議開徵富人稅,規畫對台灣前一千名有錢人課徵富人稅,讓有錢人多負擔些,中產階級減稅,落實「分配正義」,以稅收挹注國庫,創造更大價值。
事實上,許多富人並不慳吝,如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都贊成徵富人稅且「樂意繳」,守法慷慨令人讚佩。
稅收本是公平制度,百姓誠實納稅,執政者善加利用,目的在增進人民福祉。
「有錢人多課稅」之說,契理契機,一舉數得,確是可行的方案。富人多繳稅,無礙龐大資產,挪出少許營業額,對照億萬收入,誠如宏碁創辦人施振榮所言:「這點小錢對富人而言,不痛不癢。」
繳交國庫的稅款,支出抵消所得稅,無損整體營收。繳稅的同時,不畏懼查稅,無須逃漏稅,善行義舉落個美名,兩者互蒙其利。
張志強(嘉義縣/南華大學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