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交通部昨拍板被稱為「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一○三之一條修正草案,最快六月五日公告、十月八日開始執法,未來小客車租賃業與Uber合作必須提交營業計畫書,且載客計費需一小時起跳,只能以時租或日租計費,違者可處租賃業者九千至九萬元罰鍰。
交通部長林佳龍喊話盼雙方「各退一步」,讓共享經濟有發展空間。Uber則回應尊重交通部的決定,也盼盡速讓租賃業、代雇駕駛、Uber與交通部能有坐下來談了解具體法規。交通部政次王國材回應將主動邀約。
交通部昨天召開部務會報拍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交通部表示,草案最快最快六月五日公告,公告後三天實施,最快十月八日開始執法,屆時小客車租賃業與Uber合作須提交營業計畫書,且載客計費需一小時起跳,只能以時租或日租計費,違者可處租賃業者九千至九萬元罰鍰。
針對交通部喊話要求Uber轉型加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成為「Uber大車隊」,派遣計程車、經營多元化計程車,租賃業者卻多次上街抗議不願埋單。交通部長林佳龍昨受訪表示「這需要一步步來」,各讓一步才能讓共享經濟有發展空間,並認為兩個月討論的草案已成熟,交通部也提出完整配套,讓Uber納入運輸業管理、輔導司機進入車隊,強調「納管才能保障乘客權益」。
對此,Uber昨晚表示雖然過去Uber、代雇駕駛、民眾都曾表達不同意見,但草案最終還是通過了。Uber尊重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所做的決定,但若要走出不同的可行性,也期盼爭取盡速讓租賃業者、Uber與交通部坐下來談的機會,了解具體的法規內容再進一步評估。對此,王國材表示,下周四將先約網路叫車平台代雇駕駛自救會,也另將主動邀請Uber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