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將在國立圖書館首度試辦公共出借權。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教育部表示,年底前將在國立圖書館首度試辦公共出借權,民眾從圖書館借一本書,政府要付補償金給作家和出版社,藉此尊重著作權並提振出版產業。
出版業者多年來建議公共出借權、出版業比照雜誌業免徵百分之五營業稅、購書減免稅等提振產業措施,但只停留在研議階段,文化部從文建會時期就有意推動的圖書統一定價制也沒下文。教育部將首度先在國立圖書館試辦公共出借權,已是很大突破。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吳中益表示,教育部日前開會決議先邀專家學者開諮詢會議,並於一、兩個月內成立專案小組,目標是年底前從國立圖書館試辦公共借閱權,將從新北市的國立台灣圖書館和台中市的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試辦。
教育部指出,年底試辦公共出借權,讀者每從圖書館借一本書,政府便補貼補償金給作者和出版業。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副館長賴忠勤表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剛成立專案小組,預計花兩個月進行書目的自動化結算,確認館藏的借閱與使用狀況,並呈報預算給教育部。
針對出版同業質疑「補償金會排擠購書預算」,賴忠勤說,這筆預算將會由教育部負擔,與圖書館購書預算分屬兩筆預算,絕不相互排擠。
立委連署修法 增列預算
補償著作人與出版社的預算何來成最大問題。立委蘇巧慧、張廖萬等人連署修正《圖書館法》,增列「政府應編列預算,補償出版品相關權利人其出版品供公眾無償借閱之報酬」等條文,將在六月開公聽會。
張廖萬堅指出,據財政部統計,台灣出版產業銷售值從二○一三年六百一十六點七億元,逐年衰退到二○一七年四百六十點六四億元,公共圖書館借閱冊數卻從二○一一年五千七百萬冊上升到二○一七年的七千六百五十六萬冊,代表民眾漸漸以「借書」取代「買書」。
立委提出的修正草案,增列政府應編列預算,補償出版品相關權利人其出版品供公眾無償借閱報酬,目前正進行連署。
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所長邱炯友表示,他對公共出借權相關法案最優先的選擇是立專法,但目前最可行的是修改《圖書館法》第七條,若修訂著作權法、文化基本法草案等,都更遙不可及。
中華民國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吳政鴻說,出版業一直希望圖書館業合作推動公共出借權,不過就他所知,圖書館一來擔心發放補償金會排擠到購書預算,二來擔心外界會因出版業產值萬一萎縮,又會怪圖書館。
吳政鴻說,出版界為說服圖書館界,討論公共出借權實施後,本土作者會到圖書館辦更多活動,相互拉抬;據邱炯友研究,公共圖書館借出書籍只有百分之三十五是本土作者、原創書籍,影響預算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