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我國憲政體制長期遭批評總統有權無責,行政權權責不符。前總統馬英九昨天提出建議,未來中央政府體制應仿照地方政府首長制,由現行雙首長、半總統制,改為對國會負責的總統制。
馬英九昨天出席「半總統制與民主學術研討會」,以「我國半總統制回顧:我的體驗與建議」為題進行主題演講。他說,未來若有機會調整中央政府體制,可把行政院併到總統府,體制變成一府四院,這樣還是五權體制;總統職責上就是行政院長,每年三月、九月兩次到立院施政報告,對立院負責,也可向立院提出法案,但立院沒有倒閣權,覆議比例也要研究。
「既然我選你,你就要負責」,馬英九表示,體制調整後總統就可充分掌握國情資訊,清楚了解他統治下的國家有哪些問題,做該做決定,直接「直球對決」回應民意;民選總統若只能管國防、外交與兩岸政策,老百姓恐怕無法認同。
但現行修憲門檻高,要推動政府體制改革恐怕不易,馬英九說,修憲困難是另一個問題,但不應成為政府體制改革門檻。
但馬英九提出看法後,有與會者質疑,中央政府若依馬英九建議調整,之後再出現完全執政,恐無法達到美國總統制下國會對行政權的監督制衡效果。
馬英九回應,監督機制出問題不能怪總統,是因選舉沒選好,現行地方政府出現單一政府時,議會對縣市長與縣市政府小內閣也許監督力量沒這麼強,但不會沒有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