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孫立群 台北市立大學副教授
第三屆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於2018年10月6至18日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台灣派出了史上最大團的19種運動、59名選手參賽,這群15到18歲的年輕國手總共獲得了1金3銀2銅的成績,包含正規賽男子跆拳與女子輕艇的1銀1銅,以及混和團體賽的1金(柔道)、2銀(擊劍、羽球)與1銅(桌球)。
雖然成績未能超越2014南京青奧的表現(正規賽3金3銀2銅、混合團體賽2銀1銅,總計3金5銀3銅),但誠如代表團團長,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所說,這群年輕的選手們,在青奧面對來自比賽中的各方壓力,隨時調整自我狀態、冷靜沉著應戰,真的非常了不起,值得我們喝采及鼓勵。
夏季青年奧運共有28種運動,每4年舉辦一次,除了參賽選手年齡限制在15到18歲外,特別強調文化與教育活動(CEP,Culture and Education Programme)的加入與整合,更是青奧與一般青年運動會最大的不同之處。
CEP的設計是圍繞在奧林匹克主義精神(Olympism)、青年的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 青年的技能發展(Skills Development)、青年的表達與溝通能力(Expression)、以及幸福與健康生活方式(Well-being and Healthy Lifestyles)等五大主題。為了落實CEP的參與,大會嚴格規定,如無特殊理由,選手就算個人所參加的競賽已結束,也不可以先離開,為的就是希望選手多參與各項文化與教育活動。例如大會所獨有的國際混合團體賽設計,即為一例。國際混和團隊打破國籍界線,讓來自各國的好手可以混合編隊參賽,加強各國選手間的交流、互動與經驗切磋,即為一例。
青奧的參賽門檻高,台灣只派出了59位國手。又由於年齡的限制,選手一生只有一次青奧的參賽機會,錯過了這次,就與青奧無緣了。想到原本明年該在台中舉辦的「東亞青年運動會」,原應是東亞青年運動會的第一屆、原應是中華奧會舉辦奧運體系賽事的第一次、也原應是台中市主辦國際體育賽事的第一次。三個原應有的「第一」,就在紀政女士信誓旦旦,保證選手權益不會受損的不負責任言論下,活生生離我們而去。數百位台灣優秀青年選手,終生唯一一次在主場參與國際青年競技的機會就這樣飛了。
本次青奧,媒體僅有中央社及愛爾達體育台派員歷經超過30小時的旅程,長途跋涉遠赴阿根廷掌握第一手訊息。除此之外,不論賽前、賽中及賽後,在台灣的資訊傳播熱度遠遠不及剛結束的亞運。不單媒體對青奧興趣不高,官方的行政院體發會也未見張景森政委率大隊人馬搭商務艙赴當地住高檔飯店「觀賽」?!青奧的的選手就是台灣體壇的明日之星與潛力股,但由於大多未成名,所以受到的注目與各類的支援及照顧,遠不如已成名的一線選手,因此選手成長的過程非常艱辛。如果政府及社會都只願意收割,而不願意培植,青年選手的成長勢必受到負面的影響。當青年選手不能在適當的環境中成長,政府及社會勢必會面臨無法「收割」的窘境。
亞運雖是奧運體系的運動會,但畢竟只是區域性的活動,並非「奧運等級」;反觀同屬奧運體系的青年奧運,雖然參與競技的未必是國際的一線選手,但絕對是潛在的明日之星,而且運動會的本質也絕對是「奧運等級」,如果台灣希望未來在國際體壇可以繼續發光,怎麼可以不用心、用資源用力投資青年運動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