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制好萊塢文化的獨霸地位,在法國主導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一百九十一個會員國日前投票,通過了「文化多樣性公約」。以後,各國將可提高對文化藝術的補助,同時對美國影視文化產品實施進口配額。
美國堅決反對這項反撲好萊塢文化的公約,日本、以色列等國也質疑公約可能導致貿易壁壘,或淪為獨裁政府鎮壓反對聲浪的工具,有條件支持美國。
「文化多樣性公約」並無法律約束力,卻反映全球化的矛盾情境。
全球化促進文化交流,凝聚普世價值,並因自由貿易使資源獲得有效利用。但因各
國先天條件不同,政體和領導風格互異,發展也有快慢強弱。
倘若強盛國家以俠義慈悲為懷,濟弱扶傾,固為世人之福;但如只顧私利,恃強凌弱巧取豪奪,快行己意結果,只會為人類帶來災難痛苦。
美國好萊塢集合一流人才,製作大量影音產品行銷全球,提供世人娛樂和時尚生活模式,同時也形成文化霸權,阻卻各國文化創意產業成長的生機。
法國每年斥資數千萬美元補助電影、戲劇、歌劇,盡心保護音樂與電視產業,對外國音樂或節目實施嚴格的配額控管,即在維護其固有文化。南韓等國亦然。
封閉的文化容易僵化沒落,但任由強勢文化予取予求,也非人類之福。聯合國文化多樣性公約提醒我們,應努力為自己保存一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