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昨公布今年上半年海洋垃圾清除成果,上半年海洋垃圾清除總量達五十五公噸,資源垃圾中以寶特瓶比例最高,非資源垃圾中以廢棄漁具及保麗龍最多,但有九成海洋垃圾無法回收。
海保署說,今年上半年與各縣市政府聯手推動海洋汙染防治,五十五公噸海洋垃圾包括岸際垃圾三十二公噸,海漂垃圾十六公噸、海底垃圾七公噸。
海保署分析,海洋垃圾中資源垃圾只占百分之七點四,竹木、保麗龍、漁網漁具等非資源垃圾占百分之九十二點六,海洋垃圾大多屬無法回收物質,除須付出清運成本,還須負擔焚化處理費用等,所需的高社會成本,凸顯出海洋垃圾問題的急迫性。
海保署表示,海洋並不會產生垃圾,從分析顯示,來自岸際、海漂、海底的廢棄物,都因人為活動所產生。
不管是因海象或氣象、暴雨沖刷、生活廢水排入、管理不善工廠排廢及近岸遊憩等因素,使得陸域垃圾沿河川漂到海岸上或沖刷至海中,或者是因海上作業,部分船舶不慎遺失漁網或漁具而產生船舶垃圾及漁業廢棄物。
各種海洋垃圾及汙染來源組成複雜,阻絕海洋汙染,首重源頭減量、預防及移除、落實管制措施等,並推廣海洋環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