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共中央新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文公布,內容除了增列「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更設下八類新型違紀典型、擴大不能碰的高壓線。這是時隔三年再向八千九百多萬黨員畫定新紅線。北戴河會議剛結束不久,中共這一動作尤其引起注目。
另據《人民日報》報導,八種新型違紀典型包括黨員信仰宗教、當保護傘、協助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收受服務對象的有價證券、股權,或借用錢款、住房、車輛、以及大搞「形象工程」、官僚主義、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新修訂的《條例》共一百四十二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十一條,包括增寫「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等,並修改六十五條,整合了兩條。
值得注意的是,黨紀修訂後,「開除黨籍」不等於「除名」,《人民日報》報導,被開除黨籍、除名雖然都不再是黨員身分,但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而被除名的黨員則無此規定。
另外值得關注的修改是,增寫了「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可以依照黨章及有關規定提出申訴」,對保障黨員權利作出了規定。新黨紀將在十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