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堂遊戲機Wii在台灣還未上市,但民眾已經望眼欲穿,按耐不住強烈的購買欲望。
機靈敏銳的小文,認為這是個絕佳商機,打算請旅居國外的哥哥,郵寄十台Wii回國販售,小賺一筆;但是他聽說販售Wii水貨是違法的行為。擔心觸法的他,趕緊向律師仔細請教。
一、任天堂遊戲機Wii,為何須受國家特別管制?
1.任天堂Wii遊戲機,具有WiFi連網及藍芽傳輸等無線射頻功能,就像手機一樣,屬於交通部八十九年交郵字第000216號函應經許可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為保障國家安全及維持電波秩序,這些具有波段射頻的電機產品,都必須獲得國家認證、審驗合格,始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參照電信法第四十九條第三項前段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第十條前段)。即便Wii在性質上係屬低功率的射頻電機,也必須貼有型式認證標籤,方能在國內合法使用與流通。
2.另一方面,本例中的小文一口氣引進兩台以上的Wii主機回國,尚涉有商業進口問題,所以小文除須確認其所選購的遊戲機是否貼有型式認證標籤之外,還必須遵照商品進口程序,辦理進口許可。
二、販賣未經型式認證的管制射頻器材,將受行政罰
1.如果Wii遊戲機未取得型式認證而非法販售者,依電信法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及第二項規定,主管機關不但可將產品沒入,還可處販賣者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2.因此,若小文發現其所購買的Wii機身上並未貼有型式認證標籤,在辦理進口之前須先取得認證廠商授權使用型式認證標籤之授權函,並報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備查後,始能進口Wii;銷售時,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須貼有型式認證標籤才能販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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