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大陸上海市惠台五十五條細項大紅包,《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即日起實施。
上海市台辦新聞發言人王立新表示,這是首次明確促進台資企業參與上海「五個中心」建設,也是上海公共政策首度向台灣同胞開放,從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扶持、研發投入、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面,給予台資企業同等待遇。
此外,上海在中央惠台措施下,自主創新為台胞台企服務的措施,其中包括創新創業扶持、公共租賃住房、涉台調解、涉台仲裁、法律服務、緊急救助等方面。
五十五條中,有三十一條完全對應國台辦發布的措施,其餘二十四條則是具有「上海特色」。包括:支持台企在上海設立總部、金融機構、營運中心、採購中心、物流中心;支持台企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示、銷售和採購;支援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與上海金融機構合作,拓展台企融資擔保服務等。
王立新表示,這將為台灣同胞在上海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更好融入上海城市發展,進一步深化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創造更好的條件。
他並指出,上海將支持台企在滬設立總部、金融機構、營運中心、採購中心、物流中心;支持台企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示、銷售和採購;支援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與本市金融機構合作,拓展台企台胞融資擔保服務;支持台灣專業技術人員來滬就業,享有與上海居民同等待遇的人才支持政策等。
目前統計,上海累計批准台商投資企業一萬二千四百八十八家,約占外資的百分之十三點五七;吸引台資三百九十五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