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文化部四日寄發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等多個圖書公會、協會公文,要求各會轉知各出版社會員,出版陸方授權書籍須依《大陸許可辦法》送文化部審查並經許可,否則不得出版,違者處行政處分。出版界痛批這有如文革。
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顧問王承惠指出,出版法在一九九九年廢除,二○○三年雖另增大陸許可辦法,但政府並未宣導,業界也不清楚此許可辦法;台灣標榜是出版最自由的市場,現在卻因兩岸關係變化,把不合時宜的法令拿出來,實在很諷刺,建議政府廢除此規定。
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盧欽政指出,目前台灣每年有上萬本授權書籍來自大陸,加上以前的都要補申請,實在非常擾民;業者申請陸方授權書籍去中央圖書館申請ISBN,也從未被要求要出示文化部許可。
據了解,文化部要求將未申請書下架,引發疑慮,後來才變成「補申請」。不少業者雖不滿,但因憂心會被「追殺」,只能噤聲。
文化部人文司司長朱瑞皓表示,文化部每年都會發宣導大陸許可辦法的公文,今年是因發現優良讀物申請案中很多未經許可,才再發一次,希望業者依照大陸許可辦法申請書籍許可。
他強調,文化部都採軟性輔導方式,請大家不用恐慌,不過未補件者,依法都須補件,強調國民依法申請許可是義務,文化部不會像對岸一樣刁難、刻意做文章。至於傳出下架一事,只是公文用語。
針對文化部行文要求業者出版陸方書籍須依法送審,否則不得出版一事,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這是開放交流以來行之有年做法,不是新規定,政府並未緊縮大陸出版品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