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屏東訊】屏東縣大推綠能,從農地、屋頂到水溝,都被拿來規畫太陽能發電,近來在沿海鄉鎮甚至傳出有業者搶地、搶台電餽線的亂象,對此縣府重申,農地結合綠能設施還是要以農地農用為原則,否則會撤銷容許使用,另將與台電溝通,遏止人為「把持」饋線。
根據縣府統計,目前全縣太陽能發電量已接近一百九十MW(百萬瓦),尤其去年農委會核定屏東縣有四百九十五公頃的不利耕地可做為綠能發電區後,申請案件陸續增加,雖然規模超過二MW的申請案還不多,但太陽能光電板已結合各種型式進入鄉鎮、社區,甚至進入了家戶。
據了解,屏東縣一分農地轉租務農行情,年租金約四千元,如果租給綠電廠,年租金可達四萬元,因此不少農民有意願出租農地,因發一波綠能亂象。
「綠能租約一簽就是二十年,如果所有農地都轉作綠能,會影響農保資格,農民要認清。」屏東縣綠能專案辦公室主任盧俊中指出,還有一般農地申請加設綠能設施,還是要符合「農地農用」,如果查到「掛羊頭賣狗肉」,會被立即撤銷容許使用,並視情節開罰。
另外,由於太陽光電案場多位於人煙稀少地區,台電饋線容量有限,台電得重新建置線路及變電所,以容納更多太陽能所產生的電力,有些掮客沒有從搶地著手,反而先申請饋線容量,再以此招攬地主配合。盧俊中說,縣府會再與台電溝通,盼台電加強把關,防堵這類「饋線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