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基隆訊】基隆中學高三學生黃至慶與暖暖中學林姓女學生,日前撿到錢包送警,被失主誤認為小偷貼網肉搜,幸警方還兩人清白,昨天黃至慶出面表示,雖有點難過,但是已經平復了,以後還是會繼續做好事。因為以前曾在公車掉過皮包,後來找不到,難過極了,能感同身受,才會馬上送派出所。
黃、林兩高中生日前在忠一路夾娃娃機店撿到錢包,學生心想失主一定心急,在現場等十分鐘沒等到,晚間七時送交忠二路派出所,失主晚間八時報案。原本以為日行一善很高興,回家竟發現網路被貼出影像遭肉搜,心情跌落谷底。
失主最後刪文道歉,學生嘆想當好人,卻一度被當壞人。兩學校都說,幸好還學生清白,將表揚他們拾金不昧。校長張智惟說,學生處理得很好,還表達不需要表揚,不用被彰顯,這就是基中的精神。
忠二路派出所長郭雲龍說,學生拾金不昧很值得鼓勵,失主前晚報案,可能以為學生撿到後沒報警,把監視器照片貼網肉搜,警方也不知道,主要是時間差造成誤會。
張智惟說,貿然網路肉搜將人照片貼出,可能涉及誹謗及違反個資的問題,恐會吃上官司,剛好可利用此案加強向學生宣導,而學生在行善做好事時,也要注意流程和步驟,避免做好事被誤會惹麻煩,建議學生利用手機錄影和記錄,日後在責任的釐清很有幫助。
兩名高中生明明做好事卻差點惹出麻煩,難怪不少地方曾發生民眾被撞躺路邊,卻沒人敢靠近幫忙,其實不見得是社會冷漠,而是怕被誤會,專家說,其實只要懂得自保之道,想要做好事並沒有那麼難。
基隆市刑大副大隊長沈瑞坤說,不管是撿到東西,或者遇到傷者要見義勇為,有四大原則一定要記住,第一是先要打110、119報案,告知簡略情況,有明確時間點紀錄;第二用手機錄影拍照蒐證,要拍下現場人事時地物五個要項;第三要找第三者當時間證人告知情況,可找附近店家、路人,留下對方電話、車號;第四是發生爭議時,請警方調監視器以證明自己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