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語日報董事會去年未如期改選,教育部去年向法院聲請解除國語日報社全體董事職務,並請求指派臨時董事協助報務運作,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國語日報社是由方師鐸等十七人捐助,並非政府捐助成立的法人機構,裁定駁回教育部聲請案。裁定可抗告。
教育部去年認定國語日報屬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去年九月五日以法人主管機關,去函要求國語日報修正捐助章程、改選董事,經國語日報董事會不同意,要求官方拿出捐助五成以上的證明,教育部不回應,卻在去年十月聲請解除十六位國語日報董、監事職務,主張國語日報屬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
不過,法官裁定指出,國語日報縱使源自教育部挹注資金、由政府提撥器材成立,但在一九四九年間因經費不足,將全數資產清算之後,清理債務及資遣員工,等到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遷址就未再借用政府房地營運,國語日報不僅未接受教育部補助,也未使用任何政府資產。
法官審理認為,從國語日報捐助法人登記聲請書記載書證來看,國語日報是由全體股東捐助成立,可認定與政府捐助無關,教育部以國語日報社違反監督要點主張解除全體董監事職務,同時聲請選任臨時董監事,沒有理由,不應裁准。
前董事長林昭賢已於去年十二月請辭,目前由原任董事的蔣竹君暫代董事長兼社長。國語日報社常務董事陳清溪表示,蔣竹君有五十四年報社資歷,曾任國語日報社副社長兼總編輯,「台北地院昨裁定駁回教育部聲請案,可望加快進行內部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