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農舍。圖/程宜華
【本報台北訊】宜蘭縣23日將召開代理縣長陳金德版的《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公聽會。農委會今天表示,宜蘭提出的草案違反中央母法,實屬無效,農委會不會派員參加明天的公聽會。
農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說,別再把農業設施混為一談,根據農委會統計,104年農舍違規有36%,農業設施違規更高達64%,現在若要再把把農舍與農業設施混為一談,明確牴觸相關法令,實屬無效。
至於是否修法,規定農舍移轉限制為農民,陳吉仲表示,蓋農舍適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業設施試適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是不同的法令。「農舍以及農業附屬設施」總數僅能占農地的10%,其他90%土地必須農用且應該保持其完整性。
若另外要申請農業設施,要有經營計畫書,農業設施要能供農業生產使用,可以包括農業產銷、農糧、畜牧、漁業,但不能作為住宅工廠非農業使用。兩者申請的目的不同,居住與生產的目的不同,不能農舍10%、農業設施30%合併40%的方式申請。這項說法打臉陳金德版草案,農舍與農業設施加起來40%的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