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導護義工說,上下學大家都很注意學生安全,但不是每個時段或地段都有好的安全措施,因此還是回歸駕駛人素養。圖為示意圖。圖/魏翊庭
【本報台北訊】上月底,桃園一名小四男童放學過馬路時遭貨車撞倒身亡,震撼各界,靖娟兒童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去年我國未滿十四歲兒童的交通意外傷害達八千九百六十五件,造成十六死、九千八百八十三傷,其中八百零四件是在穿越道路時發生。
林月琴表示,政府應做好宣導,學校應教育好學童,家長應懂得危險,才能降低兒童交通傷亡的數字。
「現在已經面臨嚴重的少子化問題,台灣還有本錢可以讓任何一位學童因交通意外而逝世嗎?」林月琴說,要讓學童快樂上學、平安回家,孩子需要學會過馬路,而不是從小開始保護,但學童交通安全議題,現在是「家長不懂、學校不教、政府沒有宣導」的三不管地帶。
靖娟兒童基金會分析,造成學童交通意外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是多數小朋友不懂得如何正確過馬路,過馬路應「左看看、右看看、再左看看」,注意有無來車後再通過;但連人行道的小綠人標誌,竟然都教小朋友「用跑的過馬路」。
第二是台灣長期缺乏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部只要求學校一學期上四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但含在防災教育內,她表示,「不是說地震、火災不重要,但交通是學童每天切身的安全議題」。第三是跨區就讀,孩子發生車禍時往往是落單的時候。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學校應規畫好學童上下學的路線,包括警告標幟、建置如通學廊道等設施;如果員警願意協助指揮交通狀況會好很多,但學童上下學安全除了學校、教師有責任外,家長也要盡義務。全家盟理事長黃國盛則說,應從教育落實,不能把全部的工作都丟給家長做,家長可以協助,但教育仍須由學校來主導。
教育部終身司長黃月麗表示,如果學校認為鄰近的交通環境不佳,可向教育部反映,教育部會與交通部做專案改善。國教署指出,目前沒有統一規定各校的交通安全教育計畫,而是因地、因時,如有需要可以向地方政府或教育部申請經費辦理。
彰化縣中山國小交通導護媽媽楊沛穎表示,現在國民交通水準提高,已沒有不服指揮、企圖衝撞路隊學童的情形,但很多家長疼惜自己的子女,照樣違停接送、違規迴轉、車輛直駛進校園,根本不管別人孩子的安全。「不是孩子的錯,跟父母家庭教育有關。」楊沛穎說,學校和導護義工隊呼籲家長以身作則,「身教重於言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