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委託世新大學辦理「律師對司法改革成效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律師信任法官的比例占62.1%,僅8.3%表示不信任。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司法院委託世新大學辦理「律師對司法改革成效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律師信任法官的比例占62.1%,僅8.3%表示不信任;法院分配司法改革項目資源的優先順序,以「建構專業、效率與便民的法院、法庭及審理程序」(63.0%)居冠,其次為「法官多元進用、監督與淘汰」(57.4%),第三則是「合理減輕法官工作負擔」(48.3%)。
這項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2年內仍有執業的律師,共回收1800件有效樣本,調查內容為律師對「便民措施」、「制度改革」、「司法人事項目」、「審判過程與結果」、「法官信任度」與「法院分配司法改革項目資源合理的優先順序」等六大主題的評價,評選前四項主題中今年進步最多和最有待改進項目。
調查結果顯示,律師對各項指標滿意度較去年普遍上升。在八項便民措施當中,律師認為「線上聲請閱卷暨聲請複製電子卷證」今年進步最多,「法庭筆錄之製作效率與品質」則是最有待改進之項目。
律師對司法人事項目改革滿意比率最高為「法院行政人員服務態度」(61.4%,較去年上升14.3個百分點),在五項司法人事項目當中,律師認為「法院行政人員服務態度」今年進步最多,「法官評鑑制度」則是最有待改進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