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將立委許毓仁提出的《自動駕駛車輛測試管理條例》草案付委審查,不過交通部表示,已草擬無人車道路實驗申請的作業要點,最快年底可公告實施。
許毓仁表示,無人車技術或許尚未完全成熟,但不開放就不會進步,立法用意不只是讓無人車在規範下實測,更要帶動台灣產業升級,掌握全球十兆美元的龐大商機。立法重點在承認自動駕駛車輛的法律地位,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規畫投資產業、人才培育、國際合作事宜。
交通部科技顧問室主任王穆衡則表示,將援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授權子法,以實驗沙盒的概念,讓無人車在受保護的情況行駛於一般道路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