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桃園訊】桃園縣莊家子女為讓離異後未曾改嫁的母親,往生後避免因未入籍夫家,觸及客家庄習俗無法迎回家中宗祠祭拜善盡孝道,動手偽造父、母親「再婚」證書登記入籍。
事後三兄姐主動投案,孝心「感動」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張春暉,偵結時基於他們偽造動機全因民間習俗,依職權全給予不起訴處分。
莊家么兒獲悉後感激地表示,法律條文是死的,他們完成孝心後本以為無法免於法律制裁,如今獲悉檢察官給予不起訴,兄姊三人都鬆口氣,衷心感謝檢察官的法外施仁。
居住桃園縣平鎮市莊家,一家五口生活原本相當美滿,但父親因債務問題和游姓妻子辦離婚。夫妻倆離異後,莊妻和么兒住一起,沒有改嫁,和子女們都還互有來往。
前年五月,莊姓男子因病過世,其前妻趕回弔唁,當時家族宗長告訴莊家子女們,父親往生了,母親戶籍又沒入家籍,未來母親往生,依客家庄習俗不僅神主牌回不了娘家,就連夫家宗祠都進不了,子孫們恐無法善盡孝心祭拜。這時莊家子女們才赫然驚醒,母親不能登入家中戶籍「認祖歸宗」遠大於父親的債務問題。
這時家人決議和其他親友,共同偽造父母再婚結婚證書。親友有人代父親在證書中「結婚人」欄簽字,介紹人、證婚人和主婚人等欄項,則由阿姨等親友代簽。事後雖然順利申請到戶籍,但事後家人還是認為做錯事,主動向警方自首。
莊家么兒表示,怪來怪去都要怪老爸在外欠一屁股債,當初要不是為了老爸的債務,也不會牽累到母親,甚至讓她同意離婚。當時父親如果自己背負處理個人債務,就沒這些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