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一名國中生被同學恐嚇,家長認為學校處理態度敷衍,前往抗議,校長接受媒體訪問時,公開指出該生「人際關係差,用金錢拉攏同學,搞金錢外交」、「偷竊十萬元,…家庭教育本身就有問題」、「他三歲就有點過動兒的問題」等,家長憤而提告,法官判決校長須賠償六萬元並登報道歉。
這個事件令人譁然。校長公開批評學生,甚至涉及家長,顯然處理失當。
而最值得注意的是,這名以金錢、禮物博取友情的過動兒,家長、老師及學校在人格的養成階段,可曾注意到他的錯誤價值觀?可曾好好輔導?
過動兒是生理性疾病,成長過程特別艱辛,與人相處常被誤解與嫌惡,而且青少年最大的困擾之一,就是不被同儕認同、不被接納、被邊緣化、被藐視及被取笑,「用金錢拉攏同學,搞金錢外交」,是觀念不對、方法偏差,但其情可憫,教育的輔導機制,對這些特殊的個案,必須加倍付出心力。
教育從業人員面對媒體,公然與家長對槓,毫不尊重孩子的隱私權,事情鬧開來,受傷最大的是孩子,再登報一次,對孩子是二度傷害,家長贏得官司,孩子卻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