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總統馬英九二○一三年處理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與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卸任後被台北地檢署依教唆洩密等罪名起訴,台北地院昨天宣判,法官認定馬英九是就行政、立法聯合侵害司法獨立性的憲政空前危機,行使總統職權,判決無罪。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馬對判決結果非常欣慰,她轉述馬的話表示,判決不只是攸關馬個人權益,更確立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徐說,馬英九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治國;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判後將提上訴。
判決認為,總統是國家元首與憲法機關,有權對院與院的爭執召集各院院長解決,即總統專屬的「權限爭議處理權」,我國多次修憲,總統的憲法地位未曾變動,在憲法秩序內,包含法律上爭議以及事實上爭議。
法官認定,馬英九向江、羅兩人轉述的不止是關說案,另提及「特偵組將開記者會」、「檢察總長沒有提到是否結案」等,確有洩密行為,但「總統若主張依憲法行使權限爭議處理權,就是依法行為,可阻卻違法」,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判決指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報告王、柯關說案,馬認為確實有檢察官受到行政、立法權不當干預,並預見關說案層級高達立法院長、在野黨立院黨團總召、法務部長、檢察長且聯合侵害司法獨立,除傷害司法威信,另讓立法、行政兩院捲入政治漩渦,馬作為國家元首,在幕僚陪同下與江宜樺會商,選擇以不公開方式討論,僅口頭摘要轉述,未將專案報告紙本發放、閱覽,法官認為讓「損害最小」、「合於比例原則」。
台北地檢署由六位檢察官聯手調查後起訴指控,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晚間,馬英九接收黃世銘有關特偵組查辦關說案的「專案報告」後,向江宜樺、羅智強洩漏偵查中機密,另教唆黃九月四日向江宜樺洩密,涉洩密、違反個資法、通保法三罪,台北地院分案由法官唐玥審理。
馬英九辯稱,總統有專屬行政特權,沒有違法,質疑檢察官羅織罪名、先射箭後畫靶;檢察官認為總統有更好方式處理關說案,不必急於洩密;法官共開六次庭,每次柯建銘均率律師團出庭陳述。
柯建銘另外自訴馬英九教唆黃世銘入官邸第二次洩密,並自訴馬在國民黨考紀會指他關說司法案件,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判馬英九無罪,柯上訴,高院審理中;柯前天還對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五百五十六萬五千元並登四大報道歉,因逾期請求,北院將予以駁回。
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
大事記
2013/08/31
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晚間赴總統馬英九寓所,主動報告「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
2013/09/01
馬英九請黃世銘到寓所說明,以了解細節。
2013/09/04
馬英九請黃世銘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
2013/11/01
台北地檢署依洩密及通保法起訴黃世銘。
2015/02/12
高院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判黃世銘1年3月徒刑定讞,得易科罰金。
2016/12/01
馬英九遭告發教唆洩密案,台北地檢署首度以被告身分傳訊馬,偵訊超過7小時。
2017/03/14
台北地檢署以馬英九因與王金平不合,涉嫌教唆黃世銘洩漏監聽秘密予以起訴。
2017/08/25
台北地院判馬英九無罪。
人間福報編輯部/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