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雲林訊】環保署長李應元前天宣布垃圾底渣回運比例不得高於百分之二十,讓雲林縣長期垃圾危機終露曙光,縣長李進勇表示,這有助於垃圾處理區域之間的合作;斗六市公所也宣布下周一起,恢復清運縣府等公家機關垃圾。
詹順貴說,七月底法規公告後上路,但部分縣市若有簽訂合約,仍尊重合約直到合約到期為止。他指出,訂定為零點二後就是強致執行,究竟有哪些縣市的焚化爐有餘裕量可稍仍要協調,至於若地方政府不從該如何是好?詹說,若不從,可透過補助等政治手段處理,但不需要馬上走到那一步,在政策轉換期仍會先盡力協調溝通。
雲林縣長期委外處理垃圾,一天三百噸垃圾中有二百一十噸委外,去年底起部分處理雲林垃圾的縣市要求「一換一點八」,也就是代燒一噸垃圾雲林須回運一點八噸底渣,引起部分鄉鎮不滿,拒絕提供底渣暫置地點,導致垃圾去化受阻。雲林縣至今已回運五千二百噸底渣,還有一萬六千噸底渣未回運。
雲林縣政府幾度向中央求助,終獲環保署回應,未來全國性垃圾調度的底渣回運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並支付垃圾處理費用。
李進勇表示,垃圾處理秉持互惠原則,並訂定公平的遊戲規則,有助於垃圾處理區域之間的合作,希望環保署確實有效掌握調度空間,否則遊戲規則訂出來卻無法實行,也是徒勞無功。
他也說,無論底渣回運比例多寡,都是各地去化垃圾必須面對的課題,從中央到縣府及各鄉鎮市都必須同心協力,不可有本位主義。
斗六市公所因為不滿底渣回運比例過高,無法提供底渣暫置點,導致垃圾去化受阻,上個月二十九日起停收包括縣府在內的公部門垃圾,市長謝淑亞昨日得知中央宣布降低底渣回運比例,贊同自己產生的底渣自己運回,並希望盡快實施,公所也會配合提供底渣暫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