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和巴拿馬斷交,巴拿馬政府要求駐巴拿馬大使館在30天內撤離,但我方希望至少有2到3個月的時間,目前雙方仍在協商。圖為我駐巴國大使館降下國旗的畫面。圖/洪哲政翻攝
【本報台北訊】台灣和巴拿馬斷交,據了解,巴拿馬政府要求駐巴拿馬大使館在30天內撤離,但我方希望至少有2到3個月的時間,目前雙方仍在協商;至於未來台巴關係雙方也持續協商中,未來是否互設辦事處,我方「沒有預設立場」,以國家尊嚴與利益為優先考量,雙方代表仍在商談中,台巴FTA目前經過協議「暫時仍然有效」。
知情人士指出,我方人員日前和巴拿馬代表討論,巴拿馬政府希望我方在30天之內撤館,但因為仍有許多待辦事項,也還有其他人員,我方希望能夠將時間拉長到2到3個月,巴方人員表示會考慮,還要再請示,尚未定案;基於外交平等互惠原則,巴拿馬駐台大使館的撤館期限也會比照我方撤館的條件。
至於台巴簽署FTA,據了解,目前經過研議,FTA「暫時仍然有效」,外交部條法司也在研議其他台巴簽訂的協議,內部外部都動起來,全面協商後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