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公布二○一六年世界數位競爭力排行(DCR),台灣全球排名上升四位,排第十二名,在亞太排第三,僅次於新加坡(一)和香港(七),都是二○一三年以來最佳名次。
這項排行榜呈現一個國家採行並探索數位科技來轉化政府行事、企業模式及社會面貌的能力。
這份數位競爭力排行榜,前五名依序是新加坡(去年也第一)、瑞典(去年第三)、美國(去年第二)、芬蘭(去年第六)、丹麥(去年第八)。台灣的數位競爭力排名首度超越台灣的整體競爭力排名。
整體第14名 與去年持平
台灣整體排名為全球第十四、亞太第三,表現與去年持平。IMD評比的四大類項目是經濟表現、政府效能、企業效能和基礎建設。台灣在經濟表現和企業效能的排名上升,但在政府效能和基礎建設的排名則下滑。
報告說,科技突飛猛進,不但影響企業,也左右國家目前的表現與未來的演進,因此全球政府致力投資提升數位經濟,以利創造價值並促進繁榮。數位科技不但需要落實,也需要不斷探索,以期達成兩大目標:改善效率,以及提升政府為人民與企業服務的範圍和品質。
DCR評鑑標準細目有五十項,而歸類為三大類:
一、知識:涵蓋人才、訓練和教育投資、科學密集度,反映國家了解、學習新科技的能力。
二、科技環境:政府的法規支援、資本、科技架構,衡量經濟體發展數位創新的能力。
三、向未來邁進的整備度:調整的態度、企業的靈活性、資訊科技的整合度,反映經濟體走向未來發展的準備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