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不少光電業者在優良農地上裝設太陽能板,造成「假耕作真種電」亂象,這樣的現象可望翻轉。為了保護優良農地,農委會擬修正農發條例中「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未來申請在農地上搭建光電設施,必須事先有農業經營事實,才能申請;且地方政府在審核時,可以參酌國內農產品的產銷狀況,才予以核准,現正進行法制作業,修法最快六月份公告實施。
農民反應,光電業者為了符合政府「農用」規定,因此種植菇菌類應付審查,但光電棚下種的各式菇菌類,並非業者主要產物,菇型不佳、品質不優,拉低正常菇類價格,破壞銷售秩序。
菇菌業者抱怨,這兩年低價光電菇,打壞菇類正常銷售價格,光是今年,單一縣市就有四、五間場菇廠關門賣掉。
農委會企劃處長蔡昇甫表示,修法後,必須本身就是菇農、養豬、養雞業者,審核單位必須確認申請人先有農業經營事實,且過去三年產量要達到七成,才能申請綠能光電、容許搭建;這與現在很多光電業者先搭太陽能板後,才來思考要「農作」,這出發點很不一樣,要先為優良農地種電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