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自行車「親子共乘」是台灣日常生活一部分,但現行法規上卻屬違法行為。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去年底修法盼合法化,交通部最快在今年六月提出草案版本送立法院審議,並制訂自行車用兒童安全椅規格,未來親子共乘可望合法。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表示,交通部目前已有共識,包含要年滿十八歲以上駕駛人,乘載一定重量的幼童等,自行車標準部分已經請自行車公司提出國家標準草案,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六月修正,希望下會期送立院審議。
徐永明去年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納入「自行車親子共乘」,規範駕駛須年滿十八歲以上,並使用檢驗合格之安全座椅,安全座椅可乘載七歲以下、體重在二十五公斤以下孩童。
徐永明說,自行車加裝兒童座椅衍生的安全問題,更需要政府部門關注與提供完整的配套。我國應盡速參考美、歐等國家,推動自行車應加裝合格檢驗的兒童安全座椅,並嚴加規範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