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嘉義訊】停泊嘉義縣布袋港的凱旋三號客輪船艙進水意外事故調查,交通部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海事調查小組昨天登船,並約談船長及輪機長,排除客輪擱淺,船艙進水到底機械故障或人為操作不當,最快二、三天內完成調查,對船東李數奼指稱事故是艙底撞到不明異物造成裂痕進水,帶隊調查的航務中心技正許東男持保留,他說,那是船東單方面說法。
而對於前天下午凱旋三號意外在布袋港外海約八海里處發生船難擱淺,船上三百四十六名乘客與船員全數幸運平安脫險,虛驚一場,凱旋客輪公司董事長李數奼昨天承諾:「乘客因船難導致行程延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或增加的旅費支出,公司會負責全額賠償」。
針對部分乘客抱怨:「船公司危機處理及應變能力很差,找不到人負責、遲遲拿不到行李」等;李數奼說,前天晚上接到電話通知,客輪在布袋外海撞到水下不明物體,客輪一側底艙出現破洞進水,她立即開車趕往嘉義,但因她長期待在台東,很少到嘉義布袋,路不熟,走錯兩次路,昨天凌晨一時多才到布袋港,不是媒體說的「躲起來」。她強調,所有乘客平安上岸後,被安排在布袋港候船室等候時,公司就送上乾糧及礦泉水,也廣播宣布乘客可前往鄰近夢想家餐廳免費用餐,絕未對乘客不聞不問。
縣長張花冠認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經營管理布袋港的台灣港務公司,應建立「海事事故協調機制與平台」,才能在海難事件發生時,協助民眾解決住宿、交通等問題。縣府消保官呂英吉指出,這起意外有七人身體不適送醫,就醫可檢附診斷證明,若成傷,船長涉及刑法業務過失傷害刑責,可提告求償。
依消保法,這起旅客運送消費糾紛,舉證責任在船公司,除非船公司能證明船行途中無過失,若經航港局調查結果有人為疏失,船公司就要負擔人或物受損加倍的懲罰性賠償,行李受損或遺失可比照航空運送賠償條件,呂英吉強調,只要旅客提出申請,他會依消保法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