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日前退將赴中國大陸出席官方政治性活動,引發爭議。立法院昨天三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退除役官兵若違反《公務人員退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所定,喪失領月退休(伍)金、退休俸或贍養金權利者,將永久停止享有榮民就醫、就業、就養等權益。
提案立委劉世芳指出,近年屢傳國軍退除役軍官將領赴大陸地區參加中共黨政單位、或其附屬機構舉辦的各類交流活動,為避免、嚇阻退役軍官將領遭中共假借交流活動刺探情報,保護我國國家安全相關機密,同時維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權益的公平性,因此提出修法。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昨三讀,規範幼兒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資格、權益、申訴及爭議處理等事項。立院並通過附帶決議,公立幼兒園依勞基法進用的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公幼年資可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