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十九日自澳門入境大陸廣東省後失蹤,大陸國台辦昨天首度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大陸國家安全的活動,正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對此,陸委會要求陸方即刻說明關押地點、所涉法令及限制人身自由時間,並依兩岸共打協議通報。
國台辦例行記者會上,李明哲案被兩岸媒體提問四次,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起初回答只交代李明哲「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目前身體狀況良好」,至於李明哲的具體涉案事實為何?被關押在何處?完全沒有回應。
在台媒追問下,馬曉光才又回答,國台辦「看到了」家屬的訴求;赴中國大陸「從事正常活動」的台灣民眾,「合法權益都是有保障的」,且大陸「依法治國」,不會對台灣民眾「隨意採取人身限制措施」;依然沒有回答李明哲到底涉及了什麼樣的「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對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朝野立委臨時提案,籲中國大陸公開說明李明哲涉及犯罪相關事證,並確保當事人有請求律師協助、家屬探視等權利。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會請國兩司發函給對岸公安部,提供法律協助。
李妻李凈瑜說,李明哲是人權工作者,近年來每年都會去一次大陸見朋友,質疑李明哲被拘留或逮捕,與中國大陸今年祭出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有關,李淨瑜稱李明哲無罪,呼籲陸方讓家屬前往探視,並釋放李明哲。她哽咽地說,為什麼逮捕李明哲?「原因總要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