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聘任辦法效力有限 |2017.03.28 語音朗讀 101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指出,「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沒有任何對於兼任教師工作續聘保障的規定,而勞基法是必須確認勞工有不勝任的事實才能予以解雇。也就是說,在兼任教師的勞動工作權無法獲基本的保障之下,給任何其他保障都可能落空。例如,雖然給假,但兼任教師不敢請,因為擔心請了下學期就沒有課了。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後,如果學校違反規定可以開罰,但「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並不是法律,效力非常有限,不能開罰學校。 前一篇文章 大學校長:教師與勞工不一樣 下一篇文章 大學兼任教師 公立更嚴重 熱門新聞 01HBL周末總決賽 8校燃戰火 2026.03.2002川普估習川會 5或6周內舉行2026.03.1903澳洲南天寺 南半球續法燈 人間佛教落地生根2026.03.1904【島嶼拼圖】時光站牌2026.03.1905佛光祖庭宜興大覺寺 佛法薪傳歸故里 悲願光照人間2026.03.1906美海軍引進機器人 爬牆維修艦艇2026.03.1907返鄉火車擠爆2026.03.2008【詩】蠟蟬說禪2026.03.1909中南部大旱 高雄3月已73件山林火警 2026.03.2110佛光大學 語文、歷史學系全部滿招2026.03.1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非核轉彎 卓:反核非神主牌李貞秀與2白委聯合質詢 邱垂正間接備詢汽油漲1.8元 卓揆:政府吸收13.2元盧秀燕出訪 藍:有助化解疑美論總統登海鯤號 防長:不設定交艦時程考績法 擬取消甲乙丙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