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會議昨天討論法官多元晉用方案,決議放寬法官任用資格,包括專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並具備公務員資格者皆可轉任法官,並通過增加「兼職法官」、「定期法官」制度,符合人事多元晉用的政策目的。
法官多元晉用制的原由,是司法院過去為回應民間「奶嘴法官」的譏評,因此提案將有經驗的社會人士引入審判體系,但實施多年,只有七十四名律師成功轉任法官,完全沒有法律學者。
至於司法院提案由法律人擔任「兼職法官」及「定期法官」,從培訓制度、經濟條件及退養保障上增加資深律師、學者轉任法官的誘因,是為補充審判人力不足,並將專業知識引進審判實務,但有委員認為擔任專家證人或鑑定人接受當事人詰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