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威認為,如果要提升藝人素質,應舉辦街頭藝人研習營、成長營之類的活動,透過互相觀摩、分享心得,邀請表演、造型專家指導,讓街頭藝人形象提升,甚至超越螢光幕的偶像、藝人,那國人對街頭藝人的感官就會改變。
另外,表演場地應分級,如A級的街頭藝人,可以進駐國家風景區、車站或是熱門景點;B級的只能進駐文化中心周邊、形象商圈等;C級的就只能在一般公園、廣場表演。
張博威認為,民眾用票選來作分級的基礎模式,可讓街頭藝人有努力的目標;如此,街頭藝人就會想要自我提升,進駐比較熱門的表演場地表演,當然,外國遊客或是國人也會看到較有品質的街頭藝術。
另一方面,一位陳姓街頭藝人表示,主管機關應對街頭藝人演奏水準做把關的動作,他更建議,街頭藝人應以本身樂器母聲為本,不應再額外使用卡帶伴奏,或加麥克風,如果加上附帶,顯然已失去演奏的本質。再者,如真有本事,應不用替代伴奏來掩飾自己的不足,不然就是找夥伴作原音伴奏呈現也可。
但張博威認為,樂器演奏類型很多,單一聲音的管樂器演奏有適度的伴奏,才會讓整個表演的音樂顯得豐富,否則,會是很單調的。其次是擴大機的問題,如古典吉他,都需要擴大機輔助,否則現場效果出不去,而伴奏問題須視樂器屬性而定,這點政府可與街頭藝人溝通,另就是藝人自我約制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