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民黨自行清查舊有黨產,發現持有一筆,民國三十六年,中央政府發行的第二期美元公債,估計現值約新台幣三百八十五億元。但財政部昨天表示,這屬於民國三十八年,即政府來台之前,在大陸發行的外幣債券和黃金短期債券,依照現行法令,都是「不予處理」。
財政部表示,依照《兩岸人民幣關係條例》規定,凡是在民國三十八年之前,政府在大陸時期所發行且尚未清償的外幣債券,「在國家統一前,債務都不予處理」。至於這一大筆美元債券「算不算黨產」?財政部表示,這要由黨產會來認定。中央銀行則表示,政府發行公債,是財政部職掌,與央行無關,對此議題,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