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要繳稅,人人都想盡辦法節稅,「捐贈給政府」因為有「捐多少、抵多少」的好處,最受納稅人青睞,但也引發許多虛報捐贈金額的逃漏稅後遺症,捐贈行為也已經成為每年國稅局緊盯的查稅重點,千萬不要節稅過了頭,不但日後要補稅還得挨罰。
民眾選擇列舉扣除額申報所得稅,依稅法規定,可利用捐贈行為扣抵所得,但捐贈又分為兩種,如果是捐給合法立案的教育、文化、公益或慈善團體,最多可以捐所得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說,某甲去年所得一百萬元,儘管捐了三十萬元給慈善團體,但某甲能夠拿來抵稅的只有二十萬元。
舉凡土地、未上市櫃股票、納骨塔、骨董字畫、甚至綠美化工程等,都在捐贈之列,主要原因就是其中的「價差」。有些掮客或代書利用虛偽安排資金流程或拿虛設行號發票等方式,企圖虛灌捐贈的取得成本,從中創造節稅空間,國稅局也已經把這類手法納入追查重點,從追蹤納稅人的資金流向著手,民眾委請他人做租稅規畫時,不得不謹慎。
捐贈實物給政府藉以節稅的行為過於氾濫,最近幾年都被國稅局列為查核重點,所得高、抵稅金額也高的「雙高」納稅人,難保不被列入選案對象。事實上,財政部賦稅署已在研擬未來只准現金捐贈,一次杜絕實物捐贈政府的後遺症,民眾未來日後租稅規畫時,節稅工具會更加限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