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認定 竟引不存在判決 |2017.03.15 語音朗讀 85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通保法、教唆洩密等罪嫌起訴前總統馬英九,依照起訴書的內容,檢察官引用了最高法院一○一台上字第二九七○號判決,認定馬英九有保密義務。 不過律師李永裕透過司法院法學資料檢所系統查詢,卻根本查不到這個判決。 李永裕說,如果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也沒有判決,馬英九是不是構成洩密,還有問題。 前一篇文章 對比「海角七億」案 2起越級報告 下場不同 下一篇文章 4千萬禽流感疫苗 9成9銷毀 熱門新聞 01與精品品牌撞鞋 印度涼鞋打專利戰2025.12.2102銀杏點亮.東京印象2025.12.2303邂逅佛教 安頓身心2025.12.2104【動物奧斯卡獎】猜猜誰最會演(上)2025.12.2105北捷英雄捨身救人 母盼菩薩接引2025.12.2306【守護家人】 為愛築家2025.12.2307社論--瞋恨的危害2025.12.2108【佛教管理學②】人間佛教的「治心十法」⑩2025.12.2109數位科技與信仰交會 推播人間佛教文化2025.12.2210有緣一世就是福2025.12.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台電2026招考 起薪逾4萬元最強戰車上街頭 M1A2T首次戰備偵巡中選會主委 政院提名游盈隆鄭麗文訪佛光山 找到歡喜信心全台首座螺旋圓環憲訴法修正案 憲法法庭判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