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日內瓦電】聯合國人權專家十八日呼籲各國政府,應禁止電擊棒、電擊槍等裝備出口到嚴重迫害人權的國家,避免被用來作為酷刑的工具。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美國、德國、台灣、南韓、南非、以色列、法國及巴西等國,從事電擊武器的製造及供應。這些裝備其中許多可輕易作為酷刑工具。
全球有幾十個國家進行電擊酷刑。聯合國酷刑問題專家諾瓦克承認,在逮捕犯人或鎮壓監獄暴動時,使用電擊武器比傳統火器對生命的威脅較低,但出口電擊武器到實施酷刑的國家,意謂在審訊時,它們可能會被作為酷刑工具。
歐盟於二○○五年通過規定,嚴格管制會造成殘酷或非人道待遇或處罰的貨品,並於去年七月三十一日實施,但管制表並未涵蓋許多電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