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東尼
感情,有傳染作用,熱情會引爆熱情,引導會帶來啟發。我們對於自己正在做的事以及和我們相處的人,都必須注入更多的感情,肯定其重要性,這是成功不可或缺的要件之一。
因為,一個人感情投注得愈深,愈會熱情奔放也會創造更多的成果。所以,不要怕燃燒你的熱情,也別吝嗇將它散播出去。
做喜歡的事情,就不會累,並且常保熱情。也就是說,一個人對於自己喜歡做的事,才會有熱情。懷抱著熱情而工作,才可以既有效率又不吃力,並獲致成功。
「什麼樣的人最希望活到一百歲?」以百歲辭世的美國國寶級諧星鮑伯霍伯,在過逝前被問到這個問題時,儘管已近乎全盲並極度重聽,仍不改幽默本色地回答:「活到九十九歲的人」。他成功的祕訣只有一個:真心的喜歡你所做的事,並做好你所喜歡的事。他曾私下透露一個祕密給他最好的朋友:「我真的瘋狂地喜歡在台上表演。就算不給我酬勞,我也甘之如飴地在台上為大家表演。」
有人說:生命的終極目標,就是要將深藏在偉大夢想中的熱情解放出來,沒錯!
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取代你所熱愛的事物,你會全然投入,就是基於這份熱情。運動員的養成,需要投注多年的時間與精力,是什麼原因,驅動他們這麼做,無非就是對運動的熱情。
做愛做的事,永遠不嫌累;做愛做的事,永遠不會彈性疲乏。你看學生們上數學課總覺得度日如年、提不起勁,上體育課卻感覺光陰似箭、意猶未盡,就是這個道理。
愛與不愛,差別可大了。送女朋友回家,怎麼繞都順路;幫媽媽到巷口買醬油,怎麼說都麻煩。但一個人生可能只做愛做的事,有些事(如讀書)即使你百般不喜歡,還是要照做不誤;所以囉,與其哭喪著臉,不如欣然接受,後者說不定還可加速你完成任務的時間,縮短「受苦」的時程。
像鍛鍊身體一樣鍛鍊自己的熱情,它就像一盞導航燈,永遠在低處照耀;要不要將它點亮,全看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