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楊朝祥
最近有位婦人在搭北捷時,目睹兩名高中女生,一個在睡覺、一位在看手機,沒主動讓座給帶著兩個孩子的媽媽,就拍下兩名女同學的照片,PO上自己的臉書並加以辱罵。消息傳開之後,捷運讓座風波又再度上演,堅持博愛座應繼續保留者有之,建議廢除者亦不在少數,一時之間,正反兩種意見紛陳,讓大家莫衷一是。
根據交通部公布的《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第五條:「大眾運輸工具上設置之博愛座,應於明顯處標示博愛座字樣。」,另外於相關條文中規定公路及市區客運、鐵路、捷運、船舶都應設置供行動不便者優先乘坐之博愛座。最近,高鐵的自由座車廂也設有博愛座,顯然的,博愛座的觀念經過立法、媒體多年的報導以及學校教育功能的發揮,已深植於國人的腦海之中,也成為大家公認的美德。
然而,徒法不能自行,博愛座的觀念推行多年之後,雖大家已習以為常,但也出現許多怪異的現象。例如上下班時間時人潮洶湧,但乘客們寧願站著、擠著,但卻讓博愛座空著,大家都「不敢坐」,因怕坐上去之後,輕則被人教訓、讓位,重則被PO上新聞媒體,大家對博愛座避之唯恐不及。而另一個怪異的現象是許多行動不便者認為博愛座是他們的專利,上了車之後,如果有年輕人坐在博愛座上,輕者給予白眼,重者當眾要求讓位並予以教訓。而媒體對這樣的題材似乎也百報不厭,類似的事件經常在媒體上出現;另外有許多「正義之士」嫉惡如仇,只要發生類似博愛座的紛爭,就拍照PO網,久而久之,許多人都聞博愛座而色變。
在讓座的過程中,也常發生讓人尷尬的場面,常有年輕人讓座,但被讓座者卻無論如何都不願坐下,是認為自己尚未達行動不便的程度而不願就座?還是想讓座位讓給更需要的人?但無論如何就是不肯坐下,結果常使一些年輕的人不敢再輕易讓座,甚或就遠離博愛座,以避免讓座但人家卻不領情的尷尬局面,相信這也是許多人情願博愛座空著也不願就座的另一個原因。
根據《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的規定,博愛座之設置主要是供行動不便者優先乘坐,並非「專利座」或「對號座」,所以也不限老、弱、婦、孺才可以座,其他人,只要是「有需要」,或者身體不適,基本上就符合乘坐博愛座的條件,許多「隱性需求者」,他們可能也需要乘坐博愛座,但因他們的「需求」不容易被察覺,常常因此投以異樣眼光甚至譴責、逼迫讓座。一個社會在進步的過程中,經常因為大家「求好心切」以致常發生「矯枉過正」,博愛座之所以常常引發爭議,就是因為「求好心切」、「矯枉過正」的結果。
社會的改革常可透過法律、教育與道德予以規範,也就是當社會上發現某些行為是被允許、嘉許的需要,首先可透過法律的制訂來加以引導,《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規定要設置博愛座,就是最基本的法律規範。
之後,學校教育中一再強調要讓座老弱婦孺或媒體對不讓座年輕人的撻伐,就是教育的過程,但最終要將其化為自動自發的讓座的美德,博愛座的功能才能竟全功。
若想改善當前博愛座讓座的亂象,其根本之道就是要建構和諧社會的道德推廣運動,如果每個人都懷著慈悲心,看到需要讓座的對象,雖然自己可能也需要這個位置,但卻能用心體會,看見別人的需要,起身讓座。只要有慈悲心,「座座都是博愛座」,讓座就成為發自內心的美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