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東訊】台東縣離島蘭嶼鄉擬向遊客徵收「生態捐」,每人二百至二百五十元,作為清潔環境、聘雇生態巡護人員費用。鄉公所表示,將爭取中央以專案方式輔導鄉公所訂定辦法,盡速落實該措施;而鄉民普遍認同「使用者付費」,部分遊客則希望有完整配套,以免收費不公。
交通部航港局、蘭嶼鄉公所日前邀集台東縣政府、航空及船運業者,研商徵收「生態捐」可行性;各單位皆認為,應先制定相關法律才可能執行。
蘭嶼鄉長夏曼.迦拉牧表示,鄉公所或縣府礙於人力等資源,擬訂相關法令較為困難,希望中央以專案輔導蘭嶼完成相關規範及實施細則辦法;月底他將北上訴求幫忙。
蘭嶼鄉公所統計,島上平日平均垃圾量一公噸多,入夏旺季期間,每日垃圾量卻高達四公噸;但島上掩埋場已滿,島嶼垃圾處理費用也高於台灣各地。夏曼.迦拉牧表示,去年蘭嶼遊客數達十二萬人次,觀光人數有持續增長趨勢,島上山林、海洋與潮間帶生態環境相對受到影響。
部分遊客認同加收清潔費用,但希望有完整配套,因應天數或人數上限來收費,避免不公。王姓遊客表示,蘭嶼交通費用不便宜,一家六口前往蘭嶼旅行還得支付至少一千二百元生態捐,會降低遊玩意願,建議應該有更貼心的收費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