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自由行型態旅遊盛行,國內充斥不少違法日租套房以便宜房價攬客,卻隱藏安全風險,也對合法業者造成衝擊。觀光局日前公告「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對於未登記卻非法經營旅館業的不肖業者,從原本處九至四十五萬罰鍰,加重處罰十八萬至九十萬罰鍰,並應立即停業。
違法日租套房猖獗,觀光局為保障旅客住宿權益及安全,自去年二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加重對違法旅館業的處分,日前更公布裁罰標準,提供地方政府裁罰依據。觀光局表示,若業者經勒令停業卻繼續營業,得按次加倍處罰,每次罰鍰以九十萬元為上限。
此外,二○一三年一部《看見台灣》紀錄片,意外掀起國內對於清境農場周遭違法民宿、旅館的討論,觀光局也新增頒布「清境條款」,若合法旅館擅自擴大經營,將視同違法旅館開罰,不僅將處十八萬以上、九十萬元以下罰鍰,還須立即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