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會議昨天決議,以三點理由三度否准中廣申請分割減資案,其中一個理由是,外界對於中廣公司的資產有不當黨產的疑慮。
中廣申請分割減資,計畫將實收資本額三十二億餘元,分為三億餘股,每股十元;分割後同時減資二十六億餘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六億餘元。中廣擬讓與新設中廣資產公司之相關營業價值預計為二十六億餘元,其中包含擬分割之林森大樓及松江大樓。
NCC說明,本次決議基於三點理由予以否准:考量交通部與中廣間曾有多筆土地爭訟,均勝訴定讞,已提訟追討與即將訴追之不當得利及損害賠償,若獲准許分割,恐讓交通部求償無門;中廣若大幅減少營運資本,且將有價值的資產分割至新設公司,可能有礙公司健全發展。
此外,外界對於中廣資產有不當黨產的疑慮,有待「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釐清。
中廣前兩次申請分割減資均遭否准,NCC表示,前兩次主要理由都是交通部來函告知仍有板橋與花蓮機房的訴訟案正在進行;雖遭三度否准,中廣仍可再提申請分割減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