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樂活老人長照機構遇祝融,因位處八樓救災逃生不易,造成重大死傷。衛福部社家署表示,過去老人福利機構的設立標準並未限制樓層高度,但近期討論《長照服務法》子法規時研擬限高,將再與業者和消防單位研議,最快年底前完成立法重新規範。
社家署副署長陳入素春表示,據新北市政府回報,樂活的評鑑分數為甲等,代表消防、建管等檢查均合格,不幸發生大火後,已移請新北調查當時現場的人力配置是否符合規定。
對於樂活設置在八樓高樓救災逃生不易,陳素春坦言,目前老人機構設立標準未限高,是因認為老人生活經驗較足,且一旦限高,恐影響業者尋找開設地點的難度,所以只要評鑑符合消防及建管等規定,並獲乙等以上分數,就算合格。
不過,衛福部近期召集專家及業者討論「長照機構設立標準」時,有與會代表提出老人行動不便,長照機構應限高,包括現有的老人機構與護理之家等,以便救災或逃生,可惜當天消防單位代表未在現場,最後沒定案。
陳素春表示,長照法明年六月上路,在此之前,「長照機構設立標準」子法規一定會訂出,預計最快年底完成,加上樂活火災教訓,社家署會蒐集相關資料,並擬盤點高樓層老人機構,與營建署、消防署和業者討論長照機構限高的必要性,避免因逃生不及發生憾事。